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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服務 - 超速 Q&A

【交通-超速】
 

Q.請問一下,我在高速公路上開到時速190…收到罰單了,說我超速90公里,可上面沒寫金額,聽說金額是累計的…請問我要被罰多少錢呀?

A.如果是小型車應罰12,000元、大型車則為16,000元,此外還需要記違規點數3點、吊扣牌照3個月、上道安講習。

  法條可以參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此表為避免各地舉發機關對同一違規行為有裁罰金額不同之情,是交通部、內政部訂立統一基準)

Q.我在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攔了下來,說測到我超速要開單,可我開來的路上又沒見到「前有測速照相」的牌子,警察根本是想賺錢想瘋了,突襲人民!

A.按我國交通法規規定若是要取締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須一般道路在100-300公尺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在300-1000公尺間,明顯標示說前方要取締,而標示的用語用「前有測速照相」或「前有違規取締」等等,只要有能提醒用路人之告示即該當本要件。

  回到發文者所說之情形,建議先回到取締地拍照、錄影確認確實無提前預告有取締之事,後可按前(救濟管道)篇向主管機關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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